鉴定意见评审
网站方向: 食品商品鉴定。具体对象、问题、材料及成果形式在工作开始前商定。
评审核查什么
评审考察既有鉴定意见的质量:原始数据充分性、对象描述、所用方法、研究完整性,以及结果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。它不能替代对对象本身的实质检验。
主要核查问题
- 检验是否对应所提问题?
- 是否描述所用材料及限制?
- 是否说明方法和来源?
- 结论是否由研究部分推导而来?
- 是否存在矛盾、遗漏或缺乏支持的陈述?
评审所需材料
需要完整鉴定意见及附件、委托文件或任务书、相关研究材料及具体异议。只有个别页面时,仅能评价这些页面,并明确说明限制。
成果
商定成果包含发现的不足及其依据,必要时还包括澄清检验的问题。补充鉴定、重新鉴定及证据评价,由获授权者决定。
通过网站表单讨论任务 · 工作条件
从取样到产品结论之间检查什么
食品研究的核查首先从实际进入试验的样品开始。应明确其与批次的关系、选择方式、数量、包装状况、取样及收样日期。如无法确定送检样品来源,测量结果记录也不能弥补身份识别上的缺口。
随后比对任务、试验指标及所作结论。不得不加说明地将单一指标结果转化为对产品整体成分、安全和质量的回答。应区分直接测量值、该值与所选要求的比较,以及对状况恶化原因的解释。
针对既有意见书的实用问题
- 样品代表批次中的哪一部分,与其余数量的联系有何依据?
- 是否考虑收样时的样品状况及开封后的变化?
- 所用方法、结果单位及比较依据是否清楚?
- 关于变质原因的结论是否有储存和运输数据支持?
- 是否将未经核实情况的描述与已确定结果区分开来?
此类核查需要取样记录、试验记录、附件及批次相关文件。缺失的文件应标为未提供;不能据此自动认定未进行试验或结果错误。评审说明结论的哪些环节可以核实,以及哪些问题需要补充研究才能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