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定意见评审

从取样到产品结论之间检查什么

食品研究的核查首先从实际进入试验的样品开始。应明确其与批次的关系、选择方式、数量、包装状况、取样及收样日期。如无法确定送检样品来源,测量结果记录也不能弥补身份识别上的缺口。

随后比对任务、试验指标及所作结论。不得不加说明地将单一指标结果转化为对产品整体成分、安全和质量的回答。应区分直接测量值、该值与所选要求的比较,以及对状况恶化原因的解释。

针对既有意见书的实用问题

  • 样品代表批次中的哪一部分,与其余数量的联系有何依据?
  • 是否考虑收样时的样品状况及开封后的变化?
  • 所用方法、结果单位及比较依据是否清楚?
  • 关于变质原因的结论是否有储存和运输数据支持?
  • 是否将未经核实情况的描述与已确定结果区分开来?

此类核查需要取样记录、试验记录、附件及批次相关文件。缺失的文件应标为未提供;不能据此自动认定未进行试验或结果错误。评审说明结论的哪些环节可以核实,以及哪些问题需要补充研究才能回答。

商品鉴定:食品、价值、质量、变质与储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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